组织宣传部

组织宣传部工作制度

发布日期:2023-09-01供稿:点击数:

1.熟悉党的方针政策,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党的组织、宣传、党建、统战等工作。

2.根据校党委的决议意见和意图,做好党的文件起草工作;做好党内文件的收发、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;安排好党的会议,并做好会议记录、督办落实会议精神。

3.协助校党委对各党支部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;做好对各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组织生活会制度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检查、监督工作。

4.加强对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;加强对党员的教育,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,不断提高党员素质。

5.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积极协助上级组织部门依照程序具体实施干部的竞聘、任免、考察、考核等工作。

6.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接收、转出党员组织关系、收缴党费等组织工作。

7.认真做好年度干部职工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的日常工作,完成年度师德师风考核、入档工作。

8.充分发挥教育宣传舆论导向作用,合理拟定学校的宣传策划方案;加强通讯员队伍的建设;密切社会媒体关系,做好全校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
9.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、统战工作、联系工会、团委等群团组织,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10.组宣部在校党委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,科室员工在部长的具体领导下完成科室各项工作任务。科室员工严格遵守组织、宣传、党务纪律,接受部长和学校的考核,并以此作为晋级、评优的依据。

联系电话:0375-3262169(校办)0375-2742575(招生办)

地址: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东段东工人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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